开教育机构的需要什么条件?
2021-04-17 浏览次数:241次
(1)、举办者: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,应当具有法人资格。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个人,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并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。
(2)、培训场所:应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可合法使用的培训场所。租赁培训场所的,应有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有效租赁合同,且租赁期不得少于3年。有办公用房、理论课集中教学场地应达300平方米以上(使用面积)、教室四间以上、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地;符合环保、劳保、安全、消防、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培训项目的安全规程。
(3)、培训设施设备:应配备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设施、设备。主要的培训设施、设备应当自有,确需租赁的大型设施、设备应有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有效租赁合同。培训设施、设备能正常使用,实训工位充足,能满足培训需要。
lhcs03.b2b168.com/m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