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条件要求:
1、无行政区划表述----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以上的企业。
2、无行业表述----必须注册资本金一亿以上,经营范围必须包含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》其中的类。
3、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----决定设立的企业,需的批准文件;
4、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(包括企业集团)----由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查后,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,报送 工商总局核准。
、名称结构:字号+行业+组织形式例:中资控股有限公司“中资”为字号,“控股”为行业特点,“有限公司”为组织形式企业字号+“控股”为行业特点+“有限公司”为组织形式字号为2个(含)字以上,行业要通俗易懂且与主营范围一致
不带行政区划的公司名称注册流程:
1、准备《企业名称登记申请书》(含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件复印件)。
2、点击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)导航栏的“服务”,进入“网上办事”栏目,点击登记注册主题下的“申请”,登陆“企业登记网上注册申报服务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企业登记申报系统”)。
3、在名企业名称类型选择页面,申报人员可根据企业名称实际情况选择“内资名称”或“外资名称”,并点击【确认】按钮,完成企业名称类型选择。完成企业名称类型选择后,系统将弹出“温馨提示”,需要用户认真阅读,点击【确定】按钮可关闭“温馨提示”页面并进入“名称登记申请”信息填写页面。
4、企业名称设立登记申请需填写“名称信息”、“企业信息”、“投资人信息”和“其它信息”。
5、在填报信息预览页面,系统会对申请人填写的所有信息再次进行检查;检查通过后课点击【提交】按钮,通过互联网将申请提交至市场监督管理业务部门。检查不通过的,申请人需根据提示修改填报信息,直至被检查通过才可提交申请至业务部门。
6、企业登记机关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企业名称设立登记意见。申请人可登陆企业登记申报系统,点击【我的业务申请】查看申请业务审查过程反馈信息。